浙 江 省 宁 波 市 鄞 州 区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2025浙0212破17号之一
2025年3月26日,本院根据申请人赵志霖的申请,裁定受理宁波三间下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。查明宁波三间下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。2025年7月8日,管理人请求宣告宁波三间下贸易有限公司破产,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本院已于2025年7月8日裁定宣告宁波三间下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
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